
02
05-2020
重視實驗室資質管理
提升實驗室競爭能力(一)
小代君說
01
O N E
CONNOTATION

實驗室資質基本內涵
實驗室資質是指政府機構、地區組織、社會組織或社會團體依據各自的標準和程序,對實驗室所具備的資源、能力、管理水平等要素進行評定,授予相應證信文件等活動的結果,獲得資質的實驗室享有一定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根據目前我國實驗室資質管理體制機制,資質可分為兩類:一是科技創新資質,二是檢驗檢測資質。獲得科技創新資質的實驗室極大增加了承擔國家、行業、地區重大科研項目的信譽度;獲得檢驗檢測資質的實驗室可以從事相應法定檢驗和商業性檢驗,或提高市場信任度,有利于拓展市場空間。
02
T O W
QUALIFICATIONS

實驗室科技創新資質
科技創新資質分為三大類,即由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防科技管理部門負責評定授權的國家級實驗室,國家相關部委、中科院、大型國有企業授權的部級實驗室,以及各省相關廳委(局)授權的省級重點實驗室。
2.1 科技部授權的國家級實驗室
科技部根據相關法規,組織建設國家實驗室或授權某實驗室為國家實驗室,遴選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
2.1.1
國家實驗室
國家實驗室是體現國家意志、實現國家使命、代表國家水平的戰略科技力量,是面向國際科技競爭的創新基礎平臺,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核心支撐,是突破型、引領型、平臺型一體化的大型綜合性研究基地。主要依托國家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學。2000年底,國家同步輻射實驗室等5個首批國家實驗室籌建。此類實驗室一般由國家重點實驗室拓展或數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重組而成。如,清華信息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是科技部于2003年11月批準籌建,在3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2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的基礎上整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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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國家重點實驗室
國家重點實驗室是面向前沿科學、基礎科學、工程科學,推動學科發展,提升原始創新能力,促進技術進步,開展戰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等科技創新活動的國家科技創新基地。與國家實驗室相比,該類型實驗室研究方向和內容相對單一。1984年,原國家計委啟動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重點實驗室主要集中在中國科學院等國家院所、985高校及國內大型企業。同時,開展了合作性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即軍民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港澳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省部級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2018年6月,科技部、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計劃到2020年,基本形成定位準確、目標清晰、布局合理、引領發展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實驗室總量保持在700個左右,其中,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300個左右,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270個左右,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70個左右。
2.1.3
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2017年提出,是國家應對科技革命引發的產業變革,面向國際產業技術創新制高點,面向重點產業行業發展需求,圍繞影響國家長遠發展的重大產業行業技術領域,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應用示范的國家科技創新基地。
主要依托大型骨干龍頭企業,結合國家重大科技任務,以需求為導向,實施從關鍵技術突破到工程化、產業化的一體化推進,構建若干戰略定位高端、組織運行開放、創新資源集聚、治理結構多元、面向全球競爭的綜合性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成為重大關鍵技術的供給源頭、區域產業集聚發展的創新高地、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的眾創平臺。
圍繞先進制造、現代農業、生態環境、社會民生等重要領域發展需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設一批專業性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開展產業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工藝試驗和各類規范標準制訂,加快成果轉化、應用示范及產業化。

2.1.4
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1993年原國家科委啟動該項目,旨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探索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新途徑,加強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縮短成果轉化周期。主要面向企業規模生產的實際需要,提高現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企業生產技術改造,促進產品更新換代,為企業引進、消化和吸收國外先進技術提供基本技術支撐。根據《國家科技創新基地與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專項規劃》(國科發基(2017)322號),自2017年底以后科技部不再批復新建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加強對現有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考核和多渠道優化整合,符合條件的納入“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管理。
2.1.5
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是面向我國重大臨床需求,以臨床應用為導向,以醫療機構為主體,以協同網絡為支撐,開展臨床研究、協同創新、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的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類國家科技創新基地。
2.1.6
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
培育基地
科技部將部分符合條件的省級重點實驗室,經過申請、推薦和評審列為科技部和省共同建設實驗室,優秀的可以晉升為國家重點實驗室。
2.2國家發展改革委授權的國家實驗室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評審的重點實驗室分為: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2.2.1
國家工程實驗室
為提高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突破產業結構調整和重點產業發展中的關鍵技術裝備制約,強化對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重點工程的技術支撐和保障,依托企業、轉制科研機構、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設立的研究開發實體,2007年開始試點。國家工程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開展重點產業核心技術的攻關和關鍵工藝的試驗研究、重大裝備樣機及其關鍵部件的研制、高技術產業的產業化技術開發、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性前瞻性技術研發,以及研究產業技術標準、培養工程技術創新人才、促進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等。采用專家評審、競爭擇優的方式推進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并對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予以適當投資補助。根據《國家科技創新基地與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專項規劃》(國科發基(2017)322號),2017年底以后不再批復新建國家工程實驗室。按新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定位及管理辦法要求,對現有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進行合理歸并,對符合條件、達到評價指標要求的納入新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序列進行管理。
2.2.2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1992年由原國家計委啟動,是以國家和行業利益為出發點,通過建立工程化研究、驗證的設施和有利于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的機制,培育、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搭建產業與科研之間的“橋梁”,研究開發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加快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高。
2.2.3
國家產業創新中心
2018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試行)》啟動該項目,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是整合聯合行業內的創新資源、構建高效協作創新網絡的重要載體,是特定戰略性領域顛覆性技術創新、先進適用產業技術開發與推廣應用、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研發供給、高成長型科技企業投資孵化的重要平臺,是推動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力量。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并發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有關政策,研究領域布局,指導建設和評估工作。各地方發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業是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的主管單位,負責本地區、本企業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的管理工作,落實建設條件和支持政策。
2.2.4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國家根據創新驅動發展要求和經濟結構調整需要,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引領示范作用大、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并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引導行業骨干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提高。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與運行評價,科技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負責指導協調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會同同級管理部門,負責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管理等事項。
2.1.5
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實驗室)
《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規定了該類型實驗室的管理,圍繞國家創新型城市、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以及地方特色產業鏈、地方主導產業發展對技術進步的迫切需求,建立工程化研究、驗證的設施和有利于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的機制,加快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實現區域經濟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作者故事》WRITER STORY
宮兆合,博士,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后、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后;參與56個實驗室具體建設工作;獲軍隊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軍隊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獲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三等獎4項,6次獲得原質檢總局論文比賽獎項,出版專著1部,發表論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