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醫院副院長張俊杰提交《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涉危化品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建議》,建議制定涉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時將高校納入權利義務單位,出臺國家級強制性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倒逼高校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大部分高校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實驗室安全管理,專業能力難以滿足要求。”張俊杰建議,明確教育部門對屬地高校的對接指導職責,加強對高校的監督指導和上級部門的溝通。屬地教育部門要與屬地相關行政部門建立部、省屬高校協同聯動機制,協同保障實驗室安全工作。針對高校實驗室作業過程與企業生產活動高度相似等特點,建議參照新《安全生產法》“對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明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探索將高校實驗室納入安全生產監管范疇,明確監管部門。
他還建議,系統研究高校科研項目安全監管場景,聚焦全員安全責任制落實、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監管等,應用大數據、移動互聯網、二維碼等技術建設信息化平臺,設置學校、主管部門、專項監管執法部門等用戶端,集“項目安全評估審批、危化品申購使用、專業崗位培訓考試、實驗室巡查檢查”等為一體,與監管部門、校園網數據交互共享,實現風險防控流程化、安全準入精準化、監測預警智能化、檢查監督規范化,以“數字治理”推動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機制重塑、流程再造。